各高校,局机关各处室(事业单位),各区(大鹏新区、深汕特别合作区)教育行政部门,市局直属各有关单位(学校):
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发展的支撑、驱动和引领作用,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,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,经研究,决定开展深圳市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4年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
本年度设成果培育项目、重点资助项目、一般项目。所有项目不设选题指南,申请人可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求,自拟选题。
二、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标准
(一)成果培育项目拟立项30项;重点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;一般项目拟立项500项。
(二)成果培育项目每项拟资助4万元;重点资助项目每项拟资助2万元;一般项目无资助经费。
三、组织评审
成果培育项目、重点资助项目,以及各高校、各直属学校(含直属幼儿园)申报的一般项目,由市教科院组织评审。其他一般项目名额分配到各区,由各区组织评审。
四、一般项目名额分配
一般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至各区(单位),详见下表。其他类别项目不限制报送名额。
五、报送要求
(一)符合条件的申报者,在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下载申报通知文件,根据所选项目申报类别,准备申报材料。(评审书和项目信息汇总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,活页无需加盖公章)
(二)各高校、市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,将各类项目的纸质《评审书》《项目设计论证活页》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(均为一式一份,切勿提交书籍类等佐证材料)以及电子版申报资料(拷贝至U盘或光盘),统一报送市教科院。
(三)各区申报的各类项目,须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,由区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,连同电子版申报材料(拷贝至U盘或光盘)及申报汇总表,统一报送至市教科院。
(四)各高校、直属学校成果培育项目、重点资助项目、一般项目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;各区一般项目评审结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,其他类别项目报送时间参照高校及直属学校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五)在各区评审报送的一般项目中,项目主持人为校级领导、教科研机构人员的项目数量占比不超过35%。
材料报送地址: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623办公室。联系人:赵鹭,联系电话:82672152。
六、相关要求
(一)注意: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。每一个项目原则上设立1名主持人。本次申报截止日前,如有市级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近两年度立项省级项目尚未结题的,不得申报。
(二)各高校、各区(新区)、市直属学校应派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各项联络事宜,并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及汇总表。市教科院不受理个人申报。未按要求填写的材料不予接收。
(三)成果培育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。起始时间均以立项通知下发为准。
(四)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行为。凡经发现申报人以同名项目重复申报市级项目的,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,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,不予立项;已获立项即予撤项,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,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项目。
(五)区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、项目经费主管部门对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应及时给予纠正。
附件:1.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成果培育类项目申请评审书
2.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研究项目(其他类)申请评审书
3.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研究项目《项目设计论证》活页
4.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研究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
深圳市教育局
2024年11月25日